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(dian)?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格林納達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》的決定
(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)
第十(shi)三屆全國(guo)人民代表大會(hui)常務委員(yuan)會(hui)第六次會(hui)議決定(ding):批準2016年(nian)3月24日由(you)中華人民共和國(guo)代表在圣喬治簽(qian)署(shu)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o)和格林納達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