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(hua)社北京(jing)12月29日電(dian)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十九號
《中(zhong)(zhong)華人(ren)民共和國(guo)車輛購置(zhi)稅法》已由中(zhong)(zhong)華人(ren)民共和國(guo)第(di)十(shi)三屆全國(guo)人(ren)民代表(biao)大會常務委員(yuan)會第(di)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(tong)過,現予(yu)公布,自2019年7月1日起(qi)施行。
中華(hua)人(ren)民(min)共和國主(zhu)席 習近(jin)平
2018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