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5月17日,杭州“保姆縱火案”當事人莫煥晶上訴一案,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圖/浙江省高院
5月17日,杭(hang)州(zhou)“保姆縱火案”當事人莫煥晶上(shang)訴一(yi)案,在浙(zhe)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。
2月9日,一審法院以放火罪和盜竊罪并罰,對莫煥晶(jing)判(pan)處死(si)刑(xing),剝(bo)奪政治權利終(zhong)身。莫煥晶(jing)認罪,但辯稱從未(wei)想過要燒(shao)死(si)女主(zhu)人等被害(hai)人。其不服(fu)該(gai)判(pan)決,提(ti)出上訴。
昨日庭(ting)審中,莫煥晶(jing)認錯,但(dan)多次辯稱(cheng)放火只為引起雇主一家注意,所造(zao)成的惡(e)行后果并非自己所期(qi)待。此外,事(shi)發現場消防員首次出庭(ting),對當(dang)天(tian)處(chu)置情況進行作證。因案情重大,法院于(yu)下午5時(shi)20分宣(xuan)布,案件將(jiang)擇期(qi)宣(xuan)判。
“保(bao)(bao)姆縱火(huo)案”事發2017年6月22日(ri)。當天凌晨(chen)5時許,杭州藍色錢江小區住宅內起(qi)火(huo),女主人(ren)和三(san)個年幼的孩子喪(sang)生。保(bao)(bao)姆莫煥晶(jing)因涉嫌放(fang)火(huo)罪被刑拘(ju),此后以(yi)放(fang)火(huo)罪、盜竊(qie)罪被提(ti)起(qi)公訴(su)。
莫煥晶訴稱“一審量刑畸重,請求改判”
17日上午9時(shi),“杭州保姆縱火(huo)案”在浙(zhe)江(jiang)省高院開庭(ting)審理。9時(shi)5分(fen),莫(mo)煥晶進(jin)入庭(ting)審現(xian)場。她剪了黑色中(zhong)分(fen)的齊肩(jian)短發,身著黑色圓領長袖上衣。
莫煥晶(jing)表示認罪,但提出本案后果的發生不是自己想(xiang)看到(dao)的。
根(gen)據浙江省高院(yuan)發布(bu)的情況通報,莫煥晶上訴狀主(zhu)要包(bao)括:一審認定其用打(da)火(huo)機點燃書(shu)本引燃客廳(ting)沙(sha)發、窗簾等(deng)易燃物(wu)品,及(ji)火(huo)災發生后(hou)即逃(tao)至(zhi)室(shi)外(wai)與事(shi)實(shi)(shi)不符(fu);一審量(liang)刑(xing)時未考慮物(wu)業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責任(ren);其案發后(hou)在現場等(deng)候,第一次訊(xun)問即如實(shi)(shi)供述犯罪事(shi)實(shi)(shi),有坦白情節;一審量(liang)刑(xing)畸重,請求改判。
此次庭審中(zhong),莫(mo)煥晶承認一審認定的盜(dao)竊(qie)事實,稱2012年(nian)開始(shi)賭(du)博,因輸錢產生盜(dao)竊(qie)念頭。
莫煥晶也(ye)承認放火(huo)(huo)事實,辯(bian)稱與被(bei)害人一家相處甚好(hao),點(dian)(dian)火(huo)(huo)是因為(wei)(wei)當日凌晨(chen)賭博輸錢(qian),想點(dian)(dian)小(xiao)火(huo)(huo)再(zai)撲滅試圖(tu)再(zai)次借錢(qian),事先準(zhun)備水(shui)(shui)桶,有(you)試圖(tu)用水(shui)(shui)撲火(huo)(huo)但因緊張而摔跤(jiao)未能成功(gong)、用榔頭敲(qiao)擊女孩房(fang)窗(chuang)戶玻璃、電話(hua)報警(jing)、向保(bao)安求救、電話(hua)通知(zhi)林生斌等行(xing)為(wei)(wei)。
值得(de)注(zhu)意(yi)的是,事(shi)發當天4時(shi)55分(fen)莫(mo)煥晶(jing)點火,朱小貞在(zai)5時(shi)4分(fen)喊她報警。一審時(shi),莫(mo)煥晶(jing)稱在(zai)這9分(fen)鐘內去廚房取事(shi)先準備好的水(shui)桶滅火,但因(yin)緊(jin)張(zhang)中途摔倒。
此次庭審,莫煥晶提出,摔倒(dao)后“感到(dao)一(yi)陣眩暈,眼(yan)睛閉(bi)了一(yi)會兒”,且后來(lai)在(zai)看(kan)守所(suo)給她拍的(de)照片(pian)中,顯示(shi)其頭(tou)部有淤(yu)青和血跡(ji)。這(zhe)是之前筆錄(lu)中均未提及的(de)內容。
檢方(fang)對此提問,為何事(shi)發快(kuai)一(yi)年才提出這個內容?莫(mo)煥晶稱,自己前幾天(tian)去了現場才回想起來。
新(xin)京報記(ji)者獲悉,開庭(ting)前幾日,辯護方申請組織莫煥晶辨認現場,及對榔頭敲擊玻璃位置重(zhong)新(xin)勘驗(yan),法院同意后(hou),莫煥晶第一次(ci)在事發后(hou)進入現場。
多名消防員出庭復原事發情況
根據(ju)辯護人申請(qing),合議(yi)庭傳喚四(si)名參與火災(zai)撲救(jiu)的消防員到庭作證。
第一批(pi)進(jin)入火場的消防員(yuan)吳某(mou)、黃某(mou)某(mou)作證稱,當天5時17分許(xu),近江(jiang)中隊首批(pi)六名消防員(yuan)攜帶裝(zhuang)備進(jin)入起(qi)火建筑,后在保(bao)安(an)帶領(ling)下(xia)乘坐電梯到17樓(lou)布置水槍(qiang),得知室內有人(ren),即利用室內消火栓(shuan)接上水帶組織(zhi)內攻,先(xian)后搜索保(bao)姆房(fang)(fang)至廚房(fang)(fang),內攻推進(jin)至廚房(fang)(fang)時,黃某(mou)某(mou)發現水壓開始下(xia)降,無法(fa)滿足滅火需要。
莫煥晶此前提到,自(zi)己(ji)(ji)被保安帶到一樓后,在(zai)電梯(ti)口(kou)與消防員相(xiang)遇。她(ta)表示與對(dui)方(fang)有交流,并將房卡遞給對(dui)方(fang),說自(zi)己(ji)(ji)是18樓的保姆(mu),但對(dui)方(fang)沒接房卡,也沒讓她(ta)上(shang)電梯(ti)。
對(dui)此(ci)吳(wu)某表示沒有印象,也沒有過交流。他說,當(dang)時電梯(ti)里有6名攜帶裝備的消防員,加上(shang)保安,空間已經非(fei)常局促,情況很緊急。
證人宋某某稱,其帶(dai)領三名消(xiao)防戰士組成內攻組。他強調,由于(yu)水壓不夠,選擇利用(yong)沿樓(lou)梯鋪(pu)設的水帶(dai)再用(yong)水槍(qiang)滅火,之后(hou)發現北側(ce)靠東房間床(chuang)邊有4名被困人員,命令消(xiao)防人員進行(xing)過心肺復蘇,并(bing)立即送上救(jiu)護車。
參與(yu)救援的(de)湖濱中隊(dui)原消防員(yuan)趙某(mou)也(ye)提到,當天到達事發小區鋪(pu)設(she)水帶,后又持(chi)水槍到18樓火災(zai)現(xian)場轉(zhuan)移被困人(ren)員(yuan),進入房(fang)間時看到已無生命反應的(de)4名(ming)被困人(ren)員(yuan)。
物業將消防泵從手動改為自動
11時55分,審判長(chang)宣布休庭(ting),12時45分繼(ji)續開庭(ting)。根據辯護人(ren)申(shen)請,案發小區物業(ye)服務企業(ye)綠(lv)城物業(ye)工作人(ren)員到庭(ting)作證。
莫煥晶(jing)辯護律(lv)師、北京華(hua)一律(lv)師事務所仝宗錦介紹,庭(ting)審中(zhong)關(guan)于物業責任(ren)方面,最重(zhong)要的內容是涉及消防泵增壓失敗,這(zhe)導致救援過程(cheng)中(zhong)沒有可(ke)以(yi)用于滿足消防需(xu)求的水。物業方工作人(ren)員以(yi)個人(ren)身份出(chu)庭(ting),他們均否認有責任(ren)。
浙江(jiang)省高(gao)院發(fa)布的情況(kuang)通報顯示(shi),汪(wang)某(mou)(mou)某(mou)(mou)稱,事發(fa)當(dang)天5時10分(fen)許得知(zhi)藍色錢江(jiang)小區2幢18樓著火,馬上駕車趕往現場(chang),并電話通知(zhi)工程部值班的魏某(mou)(mou)查看設施是否正常(chang)運行。
他(ta)還提(ti)到,物業平時(shi)對消防(fang)泵(beng)(beng)每月檢查(cha)一次,案發前最后一次檢查(cha)為5月份(fen),案發時(shi)消防(fang)車道上種(zhong)有(you)草(cao)坪,曾(ceng)陪(pei)消防(fang)人員到泵(beng)(beng)房查(cha)看。對于(yu)當時(shi)消防(fang)泵(beng)(beng)處于(yu)手動(dong)(dong)開啟狀態,其表(biao)示,魏某(mou)將開啟方式由手動(dong)(dong)改為自動(dong)(dong)后,遠程啟動(dong)(dong)消防(fang)泵(beng)(beng)。
當天值班的(de)(de)物(wu)業(ye)工(gong)作人員魏(wei)某稱,自己正(zheng)在(zai)宿舍,工(gong)程部副經理汪某某打來電話。其(qi)(qi)十余分鐘趕到泵房,前去查看消防泵是否正(zheng)常(chang)運行(xing),并將水泵的(de)(de)啟(qi)動(dong)(dong)狀(zhuang)(zhuang)態,由手動(dong)(dong)開(kai)啟(qi)改為(wei)自動(dong)(dong)開(kai)啟(qi)。其(qi)(qi)表(biao)示,消防泵在(zai)正(zheng)常(chang)狀(zhuang)(zhuang)態下是自動(dong)(dong)的(de)(de)。
檢方不認定莫煥晶自首情節
在昨(zuo)日(ri)下午的法庭辯論環節,莫煥晶(jing)辯稱,造成四(si)人死亡(wang)及重大財產損(sun)失的后(hou)果并非其所愿。
辯護人表示,莫煥晶在主(zhu)觀上(shang)不追求、甚至反對被(bei)害人死亡結果(guo)的發生。其平(ping)時與(yu)雇主(zhu)關系甚好,雖有盜竊(qie)行(xing)為(wei)但未被(bei)發現,點火(huo)不是為(wei)了銷毀盜竊(qie)證(zheng)據,且近(jin)凌晨5時點火(huo)是知道女主(zhu)人每天5點左右起床(chuang)。
其次,莫煥晶(jing)在客觀上實施了救(jiu)火行為。其供述曾(ceng)想(xiang)拿水桶(tong)救(jiu)火,并曾(ceng)試圖持(chi)榔頭敲開玻璃(li),下樓(lou)后也沒(mei)有停止救(jiu)援行為,告知在場(chang)人員(yuan)并報(bao)警,還要(yao)求(qiu)和消防人員(yuan)一起上樓(lou)并想(xiang)把(ba)房卡交(jiao)給消防人員(yuan)。
此外,必須客觀考(kao)慮物業消(xiao)防(fang)設施(shi)缺陷的因素,消(xiao)防(fang)水槍壓力不足延(yan)誤滅火(huo)時間,這一不常規的缺陷擴大了火(huo)災后果。而莫煥晶作案后留在小區現場,并主動供述放火(huo)事實,構(gou)成自首等情節。
對此檢方認為,莫煥晶提出量(liang)刑畸重(zhong),請求改判的理由不能成(cheng)立(li)。建議駁回上訴(su),維持原判。
檢方表(biao)示(shi),莫煥晶的放火行(xing)為(wei)和四人死亡、重大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有(you)直接因(yin)果關系(xi),應對全(quan)部后果承擔刑事(shi)責(ze)任。
莫煥晶不顧(gu)被(bei)害人及高層(ceng)住宅內居民的(de)(de)人身(shen)財產(chan)安(an)全,試圖以(yi)(yi)放火再(zai)(zai)滅火的(de)(de)方式騙取(qu)被(bei)害人的(de)(de)感(gan)激,以(yi)(yi)便(bian)再(zai)(zai)次開口(kou)借錢用(yong)于賭博,犯罪動機(ji)卑劣,后果極其嚴重,其坦(tan)白情(qing)節與(yu)犯罪情(qing)節相比,不足以(yi)(yi)對(dui)其從(cong)輕處罰。
此外,莫煥(huan)晶(jing)在警(jing)察查看其(qi)手(shou)機(ji)前沒承(cheng)認(ren)放(fang)(fang)火,警(jing)察在其(qi)手(shou)機(ji)上發現大量(liang)和(he)放(fang)(fang)火犯罪相關內(nei)容,故認(ren)為其(qi)有放(fang)(fang)火嫌疑,且其(qi)在接(jie)受第(di)一次訊問時(shi)未(wei)供認(ren)放(fang)(fang)火事實,因(yin)而不能認(ren)定(ding)自首。
在最后陳述環(huan)節,莫煥晶表(biao)示(shi)認罪(zui)、悔罪(zui),懇請(qing)被害人家屬接受(shou)其(qi)道歉,再次強調造成的嚴重后果非(fei)其(qi)所愿,請(qing)求從輕判決,如(ru)果二(er)審維持原判,其(qi)也(ye)愿意接受(shou)。
鑒于(yu)本案(an)(an)案(an)(an)情重(zhong)大(da),審判長(chang)宣(xuan)布,將另定日(ri)期宣(xuan)判。
■ 對話
林生斌:“很快會提(ti)起民(min)事訴訟”
新京報:此次庭審(shen)有哪些新證據和辯護意見?
林生(sheng)斌:上午主要(yao)是請了幾名(ming)第一批、第二(er)批到(dao)(dao)現場的消防員出(chu)庭作證。消防員提到(dao)(dao)現場水壓不足,無法控制火情的情況,還說(shuo)接到(dao)(dao)出(chu)警任務時知道火場里(li)有人(ren),但(dan)有幾個人(ren)、在什么(me)位置都不清楚(chu)。
新(xin)京報:你們的訴求有(you)變化嗎?
林生斌:沒變化,希(xi)望維持(chi)原判(pan),只求判(pan)處莫(mo)煥晶死刑,放棄民(min)事賠(pei)償。
新京報:預計(ji)什么時(shi)候提起民事(shi)訴(su)訟(song)?
林生斌:等(deng)刑(xing)事(shi)訴訟(song)結束(shu),很快會提起民事(shi)訴訟(song)。要等(deng)民事(shi)訴訟(song)立案(an)后才能調(diao)取一些證據。
新京報:一審宣(xuan)判至今,你的狀態有什(shen)么(me)變化?
林生斌:重新投(tou)入到工作中(zhong),忙碌(liu)起來也會(hui)轉(zhuan)移一些注意(yi)力。
新京報(bao):這3個月除了(le)工作還做了(le)什(shen)么?
林生斌:去外面走(zou)走(zou),做(zuo)一些(xie)公益(yi)。3月(yue)去了(le)大涼山(shan)、北川,給大涼山(shan)的小孩捐了(le)一些(xie)物(wu)資。幫助(zhu)這些(xie)孩子以后,自己(ji)心(xin)里也會好受一些(xie)。
(記者 高敏 常卓瑾 王婧祎 王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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