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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層聲音 >>
以公眾投資者利益保護為價值取向,以有效激發市場活力為核心,以行為統一監管為原則。
大力發展股票市場、債券市場等資本市場,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,優化社會融資結構。
積極研究推進優先股等工具,推進資產證券化,推動證券發行注冊制改革。
政策亮點 >>
促進公平合理定價,限制發行人定高價,防止投資者報高價,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。
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,將依法賠償。
事前明確職責、完善標準;事中加強監督、強化監管;事后加重處罰力度,樹立監管權威。
發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違法,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,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。
鼓勵持股滿三年的原有股東將部分老股向投資者轉讓,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。
確定發行價時,要求先剔除報價最高的10%的申購量。報價最高者也不能獲得配售。
還需要投資者擦亮眼睛,認真研讀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,做出理性投資決策。
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準文件的有效期放寬至12個月。
發行部門對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,不對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出判斷。








